武装部职责职能
武装部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武装工作职能部门,履行民兵预备役、国防教育工作的职能。
一、贯彻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,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。
二、加强军事课课程与学科建设,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、军事理论教学等国防教育活动。
三、协调落实“双拥优属、拥政爱民”工作,组织开展相关活动。
四、负责兵役机关交办的学生兵员征集工作。
五、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国防教育活动。
六、负责完成年度国防潜力调查与民兵训练任务、预备役登记和报告工作。
七、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,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,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。
八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