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
直属各院校、驻城各单位、各经营单位:
按照国家、省、市消防救援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现就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。牢固树立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的理念,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。严格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,各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工作,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,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范围内消防工作责任人;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锁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链条,逐条对标落实,坚决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、安全自查、隐患自改,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,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二、抓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。各单位要加强重点部位、重要设施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,特别是学生宿舍、食堂、图书馆、实验室、礼堂、学生活动中心、施工工地、燃气和配电设施等场所,要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、电动车及电瓶室内充电和飞线充电、违规使用明火、消防设施器材故障、疏散通道堵塞封闭、消毒酒精和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使用及存储等问题,针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,要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,明确任务、责任到人,做到早排查、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三、强化公共设施消防安全管理。各单位要清醒认识火灾隐患的严峻性,牢固树立责任意识,安全意识,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严禁在建筑物内的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、走道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。严禁在建筑内管道井(各类电井、水井)、配电间存放可燃杂物。严禁在公共走道、楼梯间、阳台等堆放物品。严禁占用、封闭、堵塞安全出口和公共走道等。加强楼内改建及装修施工的安全巡查和动火审批,严禁违章进行电气焊、切割作业,严禁无安全员现场值守。
四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防火安全实际,充分利用线上、线下两个平台,对学生及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防火重点提醒,重点针对突发事件逃生疏散以及日常防火要求,特别是宿舍、教室、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违章电器、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、禁止使用明火等开展教育和培训,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,提高师生员工防火、灭火、逃生技能。
五、做好安全防范及值班值宿。各单位要按照要求,安排好专人值班值守。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建筑(场所)的门窗、用电等安全,严禁脱岗、漏岗和误岗,发现火情火险及时报警处置。
六、做好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。各单位安排专人每日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。每月对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宿舍楼消火栓组织一次水压测压。(每月19日下午14点至16点各单位组织对消火栓进行水压测压。20日前由分管领导签字,盖公章后拍照上传到鞍职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群。原件由各单位自行存档备查。
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
2023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