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提示
保卫处(2024年 第15号) 2024年7月3日
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度暑假
安全工作的通知
按照学院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工作安排,为切实维护暑假校园安全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
一是假期前各院校须举行安全教育主题活动,聚焦溺水、食物中毒、欺凌、触电、交通事故、自然灾祸及网络诈骗等常见安全问题,加强火灾逃生与燃气安全教育。二是构建家校合作体系,利用家长会、通信手段等提升家长监护意识,确保假期安全监督。三是实施全校安全隐患排查,强化重点区域如食堂、计算机室、实训室等的安全检查,严格监控危险物品,以及施工安全管理,全方位防范假期安全风险。
二、加强宿舍消防安全
禁止使用违章大功率电器、私自改动电路连接、私拉乱接电源线,不得携带电动车的蓄电池在室内充电,离开宿舍前请拔掉所有充电器、电源插头,关闭电源。宿舍内不得吸烟或使用明火,不得存放酒精、汽油、燃气、压力容器等易燃易爆危险品。严禁闭(堵)塞疏散通道、遮挡火灾探测器或人为损坏消防设施设备。
三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
在公共场所请勿使用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钱包等物品“占座”。离开时,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或由同行人员代为看管,不得脱离视线,如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。
四、维护校园交通安全
机动车在校园道路行驶时,特别是通过交叉路口、弯道、减速带、楼宇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时,应减速慢行,严格按照校园道路限速要求行驶,主动礼让、禁止鸣笛,严禁抢道或强行通过。非机动车严禁超载超速、逆向行驶、接打电话、随意变道、撑伞骑行。要求所有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必须办理牌照,驾驶人及乘车人要佩戴头盔,驾驶电动车仅限搭载一人,禁止搭载超宽、超长、超重货物,否则不允许进入校园;对于乱停乱放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;各单位要经常对师生及经营业主开展宣传教育。
五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
坚持四不原则。
1.不转账,在未明确对方身份时,不轻易转账、汇款;
2.不轻信,在无法确认通信工具对面人员身份时,不轻信他人;
3.不泄露,非必要不填写手机号、银行卡号、身份证号等信息,不随意告知手机验证码,保护个人隐私,防止信息泄露;
4.不链接,不加入陌生WIFI,不点击陌生链接,不下载陌生APP。如不慎被骗,请保留相关证据,及时报警并与保卫处联系。
六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
1.加强自身学习。各分院要不断学习和更新心理健康知识,提升自身专业素养,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。
2.密切关注学生动态。各分院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,及时发现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。
3.开展心理健康活动。结合学生特点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。
4.提供心理咨询服务。各分院要积极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,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。对于需要专业心理咨询的学生,要及时联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。
5.加强家校沟通。各分院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,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。
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。